誇張!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2月因為7歲女兒偷東西毆打女兒管教,今年初發現女兒再犯,竟在她手指上噴酒精,再用打火機燒女兒手指,又在3月他和女友管教女兒時,拿鞋子丟女兒的頭、臉,新北地檢署認定劉男管教女兒的行為已觸法,但前2次已逾告訴期,只能針對他用鞋丟女兒部分,依傷害罪將劉男及其女友起訴,並請法院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》加重判刑。據《蘋果》報導,判決書指出劉男帶著女兒與侯姓女友同住新北市,女兒疑因缺乏照顧、想引起旁人注意,而在校出現偷竊等偏差行為。去年12月,劉男得知女兒偷竊,氣得把女兒打到臉頰、嘴唇瘀青。今年初發現女兒再犯,劉男竟氣得在女兒的右手拇指上噴灑酒精,再拿打火機點火烤女兒的拇指,藉以管教。今年3月時,劉男又因為女兒管教問題,與侯女聯手拿鞋子毆打女兒,導致女兒身上多處瘀青。事後學校發現女童滿身是傷,趕緊通報社工並報警處理。劉男到案後,坦承自己有捏傷女兒,但他隨後又改口說女兒的傷勢是蟲咬、玩耍時造成,而侯女則把罪責全部推到劉男身上;事後透過社工訪談及女童的證詞,檢方認為劉男、侯女都確實有施暴,將兩人以傷害罪嫌起訴。至於劉男涉嫌在去年底與今年初毆打、火烤女童部分,已逾6個月告訴期,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。《TVBS》提醒您: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更多 TVBS 報導不捨餓死男童…2女修復師主動幫化妝 他終閉上雙眼 名僧爆吸毒開淫趴!潤滑液竟藏「大悲咒水」瓶 普悠瑪翻車滿月 傳健保署擬對台鐵「代位求償」千萬 講不聽!他帶3.2公斤豬肉火鍋料入境 遭罰1.5萬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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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jiu525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